针对“境外间谍假借‘捐资助学’之名,怂恿受助人员报考党政机关,以此窃取内部敏感资料”的问题,安全部已发布相关提示,以下是详细分析:
一、境外间谍的活动手法
伪装身份:境外间谍情报机关人员常常伪装成青少年身边的“好心人”“热心人”“贴心人”,在目标对象成长、学习、工作过程中施以潜移默化影响。
假借名义:他们假借“捐资助学”之名,对青少年进行资助,并在此过程中逐渐建立联系和信任。
长期培养:通过长期资助和关怀,间谍人员会逐步怂恿受助人员报考党政机关、科研院所或参军入伍,以打入关键核心岗位。
窃取信息:一旦受助人员进入关键岗位,间谍人员便会利用他们的身份和职务之便,要求提供内部敏感资料,开展间谍窃密活动。
二、具体案例分析
以某重点院校大四学生小韦为例:
背景介绍:小韦来自南方大山里的孤儿,自幼在福利院生活成长。在当地有关部门和社会爱心人士的资助下,他勤奋学习并顺利进入重点院校就读。
资助过程:在高中时期,一位自称“L老师”的人突然出现,承诺每年资助小韦5000元直至其大学毕业。此后,“L老师”便移居国外,但仍保持与小韦的联系。
渗透影响:“L老师”经常向小韦布置调查问卷任务,让其协助开展田野调查、社会信息搜集汇总等工作,并额外支付酬劳。小韦在不知不觉中成为了间谍人员的“工具”。
窃取信息:小韦大学毕业后考入某重要部门工作,“L老师”便频繁向其打探我国经济发展及政策制定方面的内部敏感信息,并要求提供涉密数据资料。
三、安全部提示
提高警惕:广大群众特别是青少年应提高警惕,对于不明来源的资助和关怀要保持清醒头脑,不要轻易相信陌生人的“好意”。
加强防范:在成长过程中,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世界观,不被金钱和利益所诱惑。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和敏感信息的内容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和纪律。
及时举报:一旦发现可疑情况或线索,应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举报。任何公民和组织都有义务支持、协助反间谍工作。
四、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明确规定,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的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间谍行为都必须受到法律追究。同时,国家对支持、协助反间谍工作的个人和组织给予保护。
综上所述,境外间谍假借“捐资助学”之名进行渗透窃密活动的手法卑劣且危害极大。广大群众特别是青少年应提高警惕、加强防范并及时举报可疑情况以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